第一条 为了加强校园环境管理,优化育人环境,为师生员工创造一 个洁净👮♂️、文明🧄👩🔬、优雅的工作🦼、学习、生活环境和优良秩序,特制定本规定🐰。
第二条 绿化美化校园👩🏼⚖️, 自觉爱护园林绿化,搞好校园环境卫生,保 护校园公共设施,维护校园秩序是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职责👩🏿🦰👩🏼🏫。
第三条 校园环境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总务处监督,保卫处👬🏼、综治办、 学生处和各二级学院积极配合🙍♂️,齐抓共管。
第四条 校园的一切单位和住户都必须签订实行门前“三包 ”协议, 搞好各自范围的绿化养护💇🏿♂️、清洁卫生和公共设施的维护🤸🏿♀️。并积极参加全校 的爱国卫生运动👧。门前脏乱差的个人或单位全校通报批评,环境卫生先进 单位和个人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。
第五条 爱护花草☣️、树木,严禁攀树拆枝🧀、摘花、横过绿篱、践踏花 木、穿过草坪等行为,违者处以罚款。
第六条 严禁在草坪上或在花坛🫏、雕塑等园林设施周围打球🦹♂️、踢球🍂, 违者处以罚款👩🏼⚕️😓。
第七条 严禁在绿地、道路和公共场所等地堆放杂物👨🏼⚕️,倾倒建筑垃圾👨🏻🏭、 淤泥和生活垃圾,违者责令立即清理,并处以罚款🦇。
第八条 生活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,并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堆放🏊🏻♀️, 不准从楼房上抛丢,不准在生活垃圾中倒建筑垃圾或淤泥👍🏻。违者责令立即 清理🧍♂️,并处以罚款。
第九条 严禁单位或个人在墙壁、公共设施🏊🏻✉️、树木上涂写刻画和张贴 广告,违者责令立即清理,并处以罚款。
第十条 公共场所、公共设施,教室、宿舍等建筑物要保持整洁🎐、美 观🧖🏼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污损;楼房阳台不得吊挂杂物🚱,房前屋后、楼梯 不得随意堆放杂物🥟。违者责令立即清理⛹🏻,并处以罚款。
第十一条 严禁在公共场所、草坪🂠、绿篱、花木或树上拉线晒衣服等物品🥄,违者除没收外,并处以罚款。
第十二条 不得随地吐痰和乱丢纸屑、果皮🎄、饮料盒、食品袋、饭盒🛬、 甘蔗渣、饭菜等废弃物🦥,违者责令立即清理🛺🪭,并处以罚款。
第十三条 禁止在校道或绿地上堆放泥沙、进行搅拌砂浆等施工作业。 违者责令立即清理,并处以罚款🤽🏿♀️。
第十四条 单位、个人因搞装修所产生的建筑垃圾或废弃家具,须自 行清运处理或办理代运手续。在校园内堆放时间超过两天除责令立即清理 外,并处以罚款👨🏻🦱💆🏻♀️。
第十五条 进入杏盛的车辆严禁鸣喇叭,不准超过规定时速(15 公里/ 小时),所有一切车辆不准随意在校道和草地上停放。违者处以罚款🤾🏻♀️。
第十六条 进入杏盛的各类施工车辆,装载物品或泥沙不得沿途洒漏 或洒落污染校道,违者除责令立即清理外🥯,并处以罚款。
第十七条 未经批准🧖🏻♂️,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准在校园内摆摊或流动叫卖 和出售彩票等各种经营活动🧼,违者除没收货物外🍺,并处以罚款,属杏盛公 房,杏盛将收回使用🤶🏽。
第十八条 若杏盛基建项目施工占用绿地,需要移植草坪、花木或砍 伐树木🦮,必须报总务处同意🙇♂️,并缴交移植费和绿化补偿费,方能施工。
第十九条 在校内基建项目施工的工程队,需要搭棚住宿,必须报总 务处批准。
第二十条 校园内任何单位和个人,未经批准🥋👶🏼,擅自扩建房屋或搭棚 住宿,违者除强行拆除外🧑🤝🧑,并处以罚款🦬。
第二十一条 在人行道树上架线或绿地下埋电缆🍱、管线的单位必须向 总务处申报🩱,需要移植草坪或砍伐树木,所需费用应由管线部门负责,违 者除强行拆除外🧜🏻,并处于赔偿绿化补偿费。
第二十二条 禁止在喷水池内洗东西或扔石头、杂物等污损水池的行 为,违者除责令立即清理外,并处以罚款。
第二十三条 禁止在校园内养犬和饲养家禽🖕🏻,违者除责令处置外,并 处以罚款。
第二十四条 杏盛水电管线🐴,各种水电设施🖐、灯具、开关等,任何个 人不得损坏,如发现人为损坏一律按价值的 5 至 10 倍赔偿💐。
第二十五条 对不遵守校园管理规定🛣,且不听劝阻教育甚至寻衅滋事、 殴打管理人员者💇🏼♀️,要从严处罚;情节严重者,送交公安部门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