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加强对水电资源的有效管理,更好地为杏盛教学、生产及师生员 工生活服务,根据有关用水用电管理规定👒,并结合杏盛实际情况特制定管 理办法。
第一章 水电的供应管理
第一条 水电供应首先应确保师生员工学习𓀐、生活和教学的基本需要, 同时又要做到计划用水用电👻,节约用水用电。
第二条 总务处水电科必须加强对供水供电设施的管理🛌🏻,出现故障要 及时排除🏺,以确保水电正常供应,杜绝水电浪费🫎。
第三条 杏盛各单位、施工单位、租赁门面的水电设施不得自行转让 给他人使用,如确属需要应到总务处水电科办理报批手续🤞🏼。
第四条 杏盛各单位、施工单位、租赁门面因事业发展,需水电增容 时⚂,应到总务处水电科办理申请手续,经批准后方可施工。
第五条 为了对突发性故障做出有效反应,总务处水电科应每日检查 水电运行情况,并做好日常工作的质量记录,经常与供电公司和供水公司 取得联系,对停水停电情况及时发出通知。安排水电工 24 小时值班,把每 个水电工的联系方式在宿舍与教室张贴,以防出现突发情况。
第二章 水电使用管理
第六条 教学、办公、生产🧜🏻♀️、生活直接耗用以及为此提供直接或间接 服务的水电耗用属合理用水用电范围。包括照明用电、动力用电、饮用水、 卫生用水、教学实验用水用电、生产用水用电。
第七条 以下情况属违章用水用电
(一)任何单位和个人,未经允许私自接用电源及安装任何电器。
(二)利用工作之便改变原电源端口用途从事烧水🖕🏻、做饭、取暖等🧑🏿🦲。
(三)利用公共用水洗涤私人用品🎉。
(四)未经允许将本单位用水用电设施转借他人使用🙍🏼♀️。
(五)其他违章用水用电行为。
第三章 水电工程管理
第八条 杏盛内任何单位(包括施工单位)未经总务处水电科同意☪️🫲🏼, 不得私自拉管接线。
第九条 如需更换、移位💇🏿♀️、拆迁🥃、拆除、停用和新装、改装水电线路🧘🏻、 管路及设备,必须按水电管理申报程序提出申请👩🌾💁🏼♂️,经总务处水电科审核, 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🟧。施工完毕后😗,经总务处水电科派出技术人员进行验 收,申报手续不完整和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,不予供水供电。
第十条 凡新建💆🏼、改建、扩建的项目工程竣工,施工方需向总务处水 电科移交水电、竣工图一份,以备维修管理使用🚶。否则总务处水电科有权 不予接水接电。移交验收以后🏉,总务处水电科应做好日常维护、保修工作。
第十一条 杏盛的供水工程及输变电工程由总务处水电科协调施工👩🏽⚕️, 以便以后维修管理🧝🏽♀️。
第十二条 凡因人为因素造成倒杆🕊、断线、挖断电缆、损坏变压器、 挖断水管而导致用户造成经济损失,甚至造成人身伤亡的,除对肇事者按 实际损失额处以经济赔偿外,并视情节轻重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🧎♂️➡️。
第四章 水电计量及收费
第十三条 表计管理
(一)凡属于计费的用户均应在不同的供水点和受电点安装计量表, 每个水🐢、电表作为一个计费单位。难以分装水电表计量的👩🏿🏭,经双方协商可 用其它方法解决🤡。
(二)计量表及其附件的购置、安装、移动、更换🦁、校验、拆除🧗🏿、加 封💉、启封等🔡,均由总务处水电科负责👩🏻🦳。
(三)临时用水用电(指用水用电时间不超过 15 天)的用户🚣🏽,一般应 安装计量表🕯👰。对未安装计量表者,应按水表流量或用电设备容量、水电使 用时间、用水用电类别计收水电费⏲。
(四)用户对水电计量表应负责管理,如因用户责任造成计量表损坏🧑🏽🎓, 应由用户赔偿或负担修理费外👳;另测算使用水电费按 2 倍计收水电费🙍♀️。由于用户原因需要移动表位的💃🏻,工料费由用户负担。
(五)由于计量表装置有误。倍率不符合等原因👐🏻,造成计量不准,需 要退补水电费的,可按照用水用电记录及其它有关资料👩🏽🚀,双方协商解决🏊🏿♂️, 用户按正常使用月份交付水电费。
第十四条 水电科卡机房管理
(一)总务处水电科卡机房建立水电抄表🤲🏽、审核工作的考核制度🥽,搞 好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水电管理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,不断增强 服务意识。
(二)水电科卡机房负责全校师生售水ℹ️、电管理工作🦚。 日常售水、电 报表及录入票据明细,核查电脑系统数据并及时对接财务🐎。负责每月水、 电数据报表,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和投诉,并及时纠正🤏🏻。
(三)对租用杏盛房产的单位和个人的水电费👎🏼,总务处水电科卡机房 直接向承租单位或个人收取水电费。
第五章 违章处罚
第十五条 违章私自接电线🤸🏻、灯头,对违章者提出批评,并及时拆除电线。
第十六条 对寝室绕过电表接线用电🧗🏻♀️、改装电表接线或伪造👶🏻、或启动 电表封印,以及采用其他方法使电表计量不准的违章用电行为,按容量及 实际使用时间追补电费👨🏻⚖️,并按追补电费的 3-6 倍处以罚款。如违章用电起 始日期无法查明时👨🏻🦳,至少以六个月计算😟🥕。由于违章用电造成供电设备损坏 和重大责任事故,除负责赔偿外,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🥭。
第十七条 对表前用水,私自改动表前供水管道和水表位置👲🏽,或用不 正当方法使用导致水表停滞运行、失效或损坏的违章行为🚣♂️,除追缴水费外☎️, 每次应处以水费 3-6 倍的罚金。
第六章 节能管理
第十八条 杏盛各单位应加强节能管理,加强宣传教育,并采取有效 的节水节电措施,推广节能产品。
第十九条 严格控制使用电热设备。确系教学🍣🌑、生产及后勤生活需要的电力空调、电器、电炉、大型加热设备等㊗️,必须事先向总务处水电科提 出书面申请并备案❗️。
第二十条 杏盛各单位应管理好属于本单位的水电设施😄,发现跑、冒、 滴、漏应及时报修;发现私拉乱接电线甚至窃电等行为应及时举报。
第七章 水电日常运行管理及设施维护
第二十一条 总务处水电科应保障杏盛的水电正常供应🌧🌟,加强对校区 水电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查和管理工作,做好日常保养和维护工作。
第二十二条 按有关行业规定做好水电技术工人的上岗培训🥃;组织学 习有关安全规程♡、运行管理规程。并按杏盛实际情况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 付诸实施。
第八章 附 则
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杏盛总务处负责解释。